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371-55002345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律师: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郑州律师: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时间:2019-04-23发布人:郑州律师

郑州律师事务所

郑州律师: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个人财产就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那你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吗?

郑州律师: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

(一)共同财产  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结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在线为你解答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QQ:1163532443
电话:15038292345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层

郑州律师: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