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371-55002345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交通】礼让斑马线该如何行车?不想被扣3分罚200的车主赶紧看

【交通】礼让斑马线该如何行车?不想被扣3分罚200的车主赶紧看

时间:2018-05-03发布人:郑州律师

郑州律师事务所

很多司机对于什么情况下该礼让行人还不是很清楚。来来来,为了让广大车主保住自己的钱包和驾驶分,下面这个攻略要看好了~


1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略:前方有人行横道的道路,道路上会有白色◇◇菱形图案预告标示,表示前方已接近人行横道,车辆就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横过马路的行人。


遇行人步入斑马线时,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提示:如有交通信号灯时,行人、车辆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交警现场指挥时,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

2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略: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3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略:车辆驾驶人集中精力驾驶,观察路面情况、行人情况,遇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4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略:驾驶人集中精力驾驶,观察道路情况,遇前方有路口时,应该减速行驶。发现行人时,及时停车让行。


5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略: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6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攻略: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7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攻略: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