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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律师为你带来2019年绝对不能说的15句话,小心犯罪坐牢!

时间:2019-11-29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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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律师为你带来2019年绝对不能说的15句话,小心犯罪坐牢!在一个群名为“联日车友群”(500人的大群被多次转发)中一位网名叫“天津13款丰田锐志2.5”的网友,把犯罪嫌疑人说成的“义士”,把警察说成是是“畜生”。这个人的微信是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微信网名叫:偷我心的人。

郑州律师为你带来2019年绝对不能说的15句话,小心犯罪坐牢!

  经核查,该网民为张某(男,37岁,天津市宁河区人)。3月5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经讯问,张某对散布辱警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现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公然发表、散布辱警言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2019年绝对不能说的15句话

  根据近几年因网络不当言论被刑拘的案例,以及刑法关于相关罪名的规定,小编总结归纳了在网(微信)上千万不能说的十五种话,连一句都不行,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涉嫌犯罪:

  1.宣扬邪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不发,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2.恐怖主义言论不发,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3.涉藏、涉港澳台等分裂国家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歪屈党史、军史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5.诋毁、污蔑党和国家历任领导人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侮辱诽谤罪。

  6.侮辱、丑化革命烈士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7.侮辱警察、破坏司法公信力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8.虚假恐怖信息不发,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9.煽动以极端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10.伤害民族感情、媚外投敌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

  11.伤害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2.涉谣言论不发,涉嫌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3.涉密言论不发,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14.妄议中央政策、挑战中央权威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5.恶意中伤丑化他人的言论不发,涉嫌侮辱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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