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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幼师发帖:“希望大连疫情越多越好”,涉嫌寻衅滋事,被拘!

时间:2021-11-18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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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幼师发布涉疫不当言论被拘


11月17日傍晚,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通报,一名幼儿园女教师因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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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网民“黯然之后蓦然”于11日上午发布微博,自称是教师,说:“不希望大连疫情停止、希望越多越好,做梦都祈祷大连疫情快点多,实验小学30几个孩子全都染上。”该言论引起广大网友的强烈批评,其微博账户很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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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11时许,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默然之后蓦然”在网上发布涉疫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审查,宋某对其在网上发布涉疫不当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宋某因寻衅滋事被中山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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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截至发稿,幼儿园也已对该女子做出开除决定。


网友对此展开论战


有网友表示:开除就好了呀,拘留就有点过了吧……她毕竟只是在微博上发发牢骚,又没真的做什么。谁工作中没有吐槽过,没有小小的释放自己的阴暗面去想一下发散一下情绪,但很少有人真的会去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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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称:吐槽家长都能理解,谁都有想发泄的时候,可是诅咒别人小孩感染新冠就恶心了,为人师表一点儿是非观都没有,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确实恶心到了极点,确实该被抓!


律师提醒


网友对此褒贬不一,律师在此提醒大家: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公共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会面临民事处罚,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刑法。况且目前正是新冠疫情流行期间,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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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不当言论所触犯的法律要根据所发表言论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一)发表不实言论的,如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属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发表仇恨性言论,如因发泄情绪等目的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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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特定人发表侮辱性、诽谤性言论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暴力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还会违反《刑法》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但是案件还是需要考虑具体情节以及这个言论所造成的社会后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则可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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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表有关言论前,最好查询相关法律,措辞务必理性客观。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无论是分享还是吐糟都需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


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世界,针对他人或特定群体发布不当言论或视频,一旦突破法律底线,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公民在各类社交平台上“发声”时,切勿任性妄为,口无遮拦,必须谨言慎行,对自己所说的每一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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