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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别让胜诉判决打水漂!冯帅西律师找准法律依据,成功追加被执行人

时间:2025-12-23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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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纠纷中,“胜诉却无法回款” 是无数当事人的心头之痛。当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 “终结本次执行”,难道辛苦打拼的血汗钱就要付诸东流?本案中,当事人手握胜诉判决却面临 “执行困境”,45万余元劳务费险些打水漂。关键时刻,专业律师介入后精准适用法律,成功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更凸显了专业律师在破解“执行难” 中的核心作用 —— 找准法律突破口、搭建维权桥梁,让生效判决真正成为债权实现的 “硬保障”。

一、基本案情

当事人韩先生与朱某因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朱某拖欠45万余元劳务费迟迟未付。多次协商无果后,韩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朱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述劳务费及相应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朱某始终拖延付款,拒绝履行法律义务,韩先生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网络查控、线下调查等多渠道核查,朱某名下无房产、无车辆、无存款,暂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最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胜诉判决瞬间沦为 “法律白条”。就在韩先生维权无门、陷入绝望之际,事情出现转机:朱某向韩先生出具保证书承诺还款,案外人李某同步出具《担保书》,明确载明:关于韩先生申请执行朱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李某自愿为朱某担保,如朱某不能偿还工程款,李某将自愿代替朱某偿还。这份担保文件成为后续维权的关键线索。

二、律师办案过程
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 的困境,韩先生寻求我所冯帅西律师帮助。冯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梳理全部案件材料,包括判决书、执行裁定书、保证书、担保书等,迅速锁定核心突破口—— 李某出具的《担保书》,并围绕 “追加李某为被执行人” 制定针对性维权策略。
首先,冯律师明确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核心原则为“法定主义原则”,即必须符合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才能将案外人纳入执行范围。基于此,冯律师全面论证《担保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该文件系李某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具体明确,既指明了担保对应的执行案件,也清晰约定了“朱某不能偿还时由李某代偿” 的责任承担方式,完全符合《民法典》中保证合同的构成要件,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对其担保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冯律师精准检索并适用核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该条款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 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冯律师进一步论证,李某的担保行为发生在执行程序延伸阶段,《担保书》本质是其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书面承诺,完全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适用条件,若不追加李某为被执行人,将导致当事人合法债权无法实现,违背公平原则与生效法律文书权威性。

随后,冯律师协助韩先生整理完整证据链,撰写逻辑严谨的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正式提出追加李某为被执行人的请求。庭审中,冯律师围绕核心观点充分举证、据理力争,清晰阐述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实依据与法律逻辑,成功说服承办法官。
三、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冯律师代理意见,裁定追加李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与朱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客户反馈及律师说明

案件胜诉后,韩先生悬着的心终于落地。韩先生表示,冯律师不仅耐心梳理案件脉络,还快速锁定维权突破口,一步步协助整理证据、制定维权策略,全程专业且负责,若没有冯律师的专业支持,这笔劳务费或许永远无法追回。正是冯律师的专业服务,让法律的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帮助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冯律师指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是 “执行难” 的主要诱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无法实现。此类案件维权需把握三大关键:一是重视执行阶段担保行为,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要求其提供书面担保,明确责任范围与履行方式,为后续追加被执行人铺垫;二是精准适用法定情形,除第三人书面承诺代履行外,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等均为可追加情形,需结合案件排查;三是依托专业律师力量,执行程序法律适用与证据梳理复杂,专业律师能快速锁定突破口、制定最优策略,通过专业操作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面对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的困境,切勿轻易放弃,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方能让生效判决成为债权实现的 “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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