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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涉案25万,诈骗罪"数额巨大"——她以为只是做副业,差点把自己送进监狱

时间:2026-05-20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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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律师,我妈不是骗子啊……"

那天下午,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坐在我办公室里,眼睛肿得像桃子。

她手里攥着一张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复印件,指甲把纸边都掐出了印子。

"耿律师,我妈就是在朋友圈卖猪肉和阿胶的,她怎么就成诈骗犯了?涉案25万,说是'数额巨大',要判三年以上……她这辈子连闯红灯都没有过啊。"

女孩说到最后,声音碎了。

25万。诈骗罪。数额巨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就是一颗原子弹。

如果这是你的母亲、你的妻子、你的姐妹——一个从来没跟法律打过交道的普通人,因为做了一份自以为正规的"副业",突然面临牢狱之灾——你能接受吗?


02 一份"副业",如何变成一场噩梦

当事人姓周(化名),四十多岁,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的中年女性。

丈夫在外打工,收入不高,家里有老人要赡养、有孩子要供读书。周姐一直想找个副业补贴家用,但又没什么特殊技能,能选择的路并不多。

大约一年多前,有朋友向她推荐了一个"分销招商"项目——产品是黑玫香猪肉和阿胶片,都是实实在在的实物商品,看得见摸得着。

朋友跟她说:"你只要拿货、发展客户,客户再发展下线,层层都有提成。产品是真的,公司也是真的,完全合法。"

周姐动心了。

她拿出积蓄进了第一批货,开始在朋友圈推广,拉亲戚朋友加入。生意确实做起来了——陆陆续续有人加入、有人投资、有人拿货。

一年多下来,涉案金额累计达到25万元,周姐个人获利11万余元。

直到有一天,警察找上了门。

(我后来在会见时问周姐:"你当时知道这个模式可能违法吗?"她愣了很久,说:"我真不知道……产品是真的啊,我自己也吃了,也给家里人吃了。我以为只要产品是真的,就不算骗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全是困惑和恐惧。

那种恐惧不是做了坏事被抓住的恐惧,而是——**"我明明没想害人,怎么就犯罪了?"**


03 一个致命的法律盲区:产品是真的,就不算诈骗吗?

这是我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最常见的误解之一,也是很多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

"产品是真的,我又没有骗人,怎么就成诈骗了?"

让我用最通俗的话解释一下——

诈骗罪的核心,不在于你卖的东西是真是假,而在于你的商业模式是否具有欺骗性。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分销项目具备以下特征,就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①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他人投资或加盟;② 收益主要来源于发展下线的"人头费",而非真实的产品销售利润;③ 参与者的投入资金远超产品本身的合理价值;④ 整个模式依赖不断拉新才能维持运转,本质上是"拆东墙补西墙"。

即便你卖的是真猪肉、真阿胶,只要商业模式的本质是靠发展下线、层层抽佣来获利,而非靠产品本身的市场竞争力——法律上就可能认定为诈骗。

很多人以为"有实物产品"就是安全的,这恰恰是最危险的认知盲区。

因为有实物产品的存在,会让参与者放松警惕,觉得"这不是骗局",从而越陷越深。等到东窗事发,涉案金额往往已经非常庞大。

周姐就是这样。

她不是骗子,但她确实参与了一个具有诈骗性质的商业模式。

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就免除你的责任。但法律也不会因为你"参与了"就把你等同于幕后操盘手。

这中间的区别,就是辩护律师要做的事。


04 实刑几乎板上钉钉:我们面对的是怎样的困局

接手这个案子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评估形势。

结论是:非常不乐观。

让我把当时的困境一一列出来——

第一,涉案金额25万元,属于法定"数额巨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涉案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量刑三年以下;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量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5万元,稳稳地落在"数额巨大"的区间内。基准刑:三年以上。

第二,个人获利11万余元,金额不低。

这意味着当事人不仅仅是"参与",还有实际的经济收益,办案机关很容易据此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三,存在"发展下线"的推广行为。

周姐确实拉了不少人加入,这在办案机关看来,属于积极实施诈骗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

第四,办案机关初期态度严苛。

我在与承办检察官初次沟通时就感受到了——对方的态度很明确:涉案金额大、有发展下线行为、获利不少,没有从轻的理由。

第五,类案判决几乎清一色实刑。

我们团队检索了近三年全国范围内涉案金额在20万至30万之间的诈骗罪案例,缓刑率不到10%。绝大多数被告人都被判处了三年至五年的实刑。

(我记得把这些情况告诉周姐女儿的时候,她整个人僵在椅子上,过了好一会儿才问了一句:"那……还有希望吗?")

我说:"有。但需要我们一起拼。"

说"有希望",不是安慰,而是因为我在案件中看到了别人没有看到的东西。


05 五个关键辩点:在绝境中找到突破口

回到律所后,我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把案卷从头到尾看了三遍。

每一份笔录、每一笔转账记录、每一条聊天记录,我都做了详细的标注和分析。

最终,我锁定了五个核心辩护方向

第一,当事人是否具有"初始诈骗故意"?

这是整个案件的核心中的核心。

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周姐加入这个项目的初衷,是把它当作一份正规副业来做的。她自己也投了钱、也吃了产品、也真心相信这个模式是合法的。

一个自己也被"骗"了的人,和一个从一开始就想骗别人的人,能一样吗?

第二,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角色是什么?

周姐不是平台的创建者,不是模式的设计者,不是资金的操控者。她只是一个末端的分销参与者——她是棋子,不是棋手。

第三,当事人是否有"挥霍赃款"的行为?

有些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拿到钱后大肆挥霍——买豪车、买奢侈品、赌博。但周姐的11万元获利,几乎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孩子的学费。

没有挥霍,说明她的主观恶性远低于典型的诈骗犯。

第四,能否全额退赃、弥补被害人损失?

这是争取缓刑的关键筹码。如果能够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甚至超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将极大降低法院对社会危害性的评估。

第五,综合全部从轻情节,能否将量刑压到缓刑区间

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家庭困难……每一个情节单独看可能力度有限,但叠加在一起,就可能产生质变。

我在辩护意见书中写道:

"当事人系法律认知薄弱的普通群众,因误信他人推荐加入涉案分销项目,并非涉案平台的组织者、策划者或核心操控者。其参与行为系被动涉案,无初始诈骗预谋,无赃款挥霍行为,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均显著低于典型诈骗犯罪。案发后,当事人及家属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真诚悔罪。综合全案情节,恳请对当事人在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并适用缓刑。"

(写这份意见书的那个晚上,我改到了凌晨两点。每一个用词、每一个逻辑衔接,我都反复推敲。因为我知道,这份文书可能决定一个人的自由,一个家庭的命运。)


06 退赃之路:一个家庭的倾尽所有

策略确定后,有一件事必须立刻去做——退赃。

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是争取缓刑的"硬指标"。没有这一步,后面所有的辩护努力都可能功亏一篑。

但11万余元,对周姐的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丈夫在外打工,一个月工资几千块;家里有老人看病要花钱,孩子上学要花钱;周姐自己被取保候审后没有了收入来源。

11万,几乎要掏空这个家。

我把退赃的重要性跟周姐的女儿详细解释了一遍。我说:"我知道这笔钱对你们家来说很难,但这是你妈妈能不能不坐牢的关键。实刑和缓刑之间的差距,可能就在这一步。"

女孩没有犹豫太久。

第二天,她告诉我:"耿律师,钱凑齐了。我爸把工地上的工资预支了,我把自己攒的钱也拿出来了,还跟亲戚借了一部分。"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但我知道这份平静背后是什么——是一个女儿为了救母亲,愿意倾尽所有的决心。

退赃款在我的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全额缴纳到位。

这一步,走得艰难,但走对了。


07 法庭交锋:用专业说服每一个人

审查起诉阶段——

退赃完成后,我第一时间将退赃凭证及全套辩护材料提交给承办检察官,并申请当面沟通。

第一次沟通,检察官的态度仍然比较谨慎:"涉案金额25万,数额巨大,发展了多名下线,社会影响不好。"

我没有急于反驳,而是把案件的特殊性一点一点地摆出来:

"检察官,我理解您的顾虑。但请您注意三个事实:第一,我的当事人不是这个平台的创建者和操控者,她只是一个末端参与者;第二,她自己也投了钱进去,她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第三,她的获利已经全额退缴,被害人的损失已经得到弥补。"

我停顿了一下,接着说:

"把一个被裹挟进来的普通人,和那些精心设计骗局的操盘手判同样的刑罚——这公平吗?"

检察官没有当场表态,但我能感觉到,他在认真思考我的话。

第二次沟通、第三次沟通……我前后与检察官进行了多轮深入交流。

每一次,我都带着新的材料、新的论据、新的类案参考。不是纠缠,是用专业和诚意一点一点地推动。

最终,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给出了三年有期徒刑、建议适用缓刑的意见。

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

庭审阶段——

开庭那天,我做了充分的准备。

法庭上,我围绕五个核心辩点逐一展开论述,每一个观点都有对应的证据支撑。

我特别强调了一个细节: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加入这个项目之初,自己也购买了产品,自己也食用了。一个真正的诈骗犯,会自己吃自己卖的东西吗?这恰恰说明,她在主观上是真诚地相信这个产品和模式是合法的。"

法庭上很安静。我知道,这句话击中了要害。

庭审结束后,周姐的女儿在法院门口等我。她问:"耿律师,您觉得结果会怎样?"

我说:"我们做了所有能做的事。剩下的,交给法律。"


08 缓刑!那个电话响起的瞬间

判决下来的那天,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

我正在办公室整理另一个案子的材料,手机响了。

是法院的通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全部采纳了辩护意见。

我放下手机,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拨通了周姐女儿的电话。

"判了。缓刑。你妈不用坐牢了。"

电话那头,先是沉默,然后是一声几乎听不清的"谢谢",再然后,是压抑不住的哭声。

(我后来听周姐说,她女儿挂了电话之后,蹲在路边哭了十几分钟。路过的人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我太高兴了。")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意味着:周姐不用进监狱,可以在社区接受矫正,可以继续照顾家庭,可以看着孩子长大。

这个结果,在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案件中,极为罕见。

但它发生了。因为我们没有放弃,因为每一步都走对了。


09 复盘:这个案子为什么能赢?

案件结束后,我做了一次完整的复盘。

我认为,这个案子能够争取到缓刑,有几个关键因素:

第一,律师介入足够早。

家属在案件初期就委托了律师,这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调查、阅卷、制定策略,而不是等到开庭前才匆忙应对。

第二,辩护方向精准。

我们没有做无谓的"无罪辩护",而是准确定位——认罪但争取最轻量刑。在承认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剥离当事人的重度罪责,降低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认定。

第三,退赃及时、彻底。

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这一步做得越早、越彻底,对量刑的影响就越大。很多家属在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最终错过了最佳时机。

第四,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充分、专业。

不是对抗,不是纠缠,而是用事实、证据和法律逻辑去说服。每一次沟通都有备而来,每一份材料都经得起推敲。

第五,对案件特殊性的精准把握。

这个案子和那些精心策划的电信诈骗、投资诈骗有本质区别。当事人的身份、动机、角色、获利方式,都指向一个结论——她是一个被裹挟的末端参与者,不是一个恶意的诈骗犯。

把这个"特殊性"讲清楚、讲透彻,就是辩护律师最核心的工作。


10 写在最后:法律面前,没有"小案子"

我经常遇到这样的咨询:

"律师,我这个案子金额不大/情节不重/就是一时糊涂,用不着请律师吧?"

我的回答是:恰恰相反。

越是看起来"不严重"的案子,越容易被忽视,越容易因为缺乏专业辩护而被从重处理。

周姐的案子,如果没有律师介入,会怎样?

——没有人去论证她"无初始诈骗故意"; ——没有人去区分她和平台操盘手的角色差异; ——没有人指导家属在最佳时机全额退赃; ——没有人与检察官进行多轮专业沟通; ——25万元,数额巨大,三年以上实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结果。

一个人的命运,有时候就取决于那个关键节点上,有没有一个专业的人站在她身边。

电影《我不是药神》里有一句台词让我印象很深:

"这世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

我想说的是:在法律的世界里,还有一种"病",叫"不知道自己有权利"。

你有权利获得辩护,有权利争取从轻,有权利让法官看到案件的全部真相,而不仅仅是一纸起诉书上的冰冷数字。

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机械适用法条可能导致不公,而律师正是那个发现特殊性的人。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刑事案件的困境,请记住:涉案金额大≠必然实刑,认罪≠放弃辩护,找对律师、尽早介入,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耿丹露律师


(全文完)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部分细节已做修改。)

(文章内涉及的人名和昵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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