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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涉刑,法律有哪些特殊保护

时间:2026-10-09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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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的处理方式与成年人有很多不同。


普法内容

案例:十六岁的小浩(化名)跟随他人参与一起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家长最担心的是:孩子会不会被判刑?会不会留下记录影响以后上学就业?

首先看刑事责任年龄。《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是程序上的特殊保护。《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或者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与今后的成长。

还有一个重要的出口叫“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考验期内接受监督考察、没有违反规定的,考验期满后就不再起诉。这意味着积极退赔、取得谅解、如实供述等悔罪表现,对案件结果影响极大。

常见误区:家长以为“花钱摆平”或者教孩子串供、翻供;认为未成年就一定不判刑;忽视社会调查报告、悔罪材料等对处理结果的积极作用。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五条。

本期律师

王英佳|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刑事辩护

专注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熟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要求,注重在侦查阶段尽早介入,争取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理结果。

擅长案件类型:刑事辩护(网络犯罪、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性侵类犯罪、故意伤害、盗窃)。


普法启示

1. 未成年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长应第一时间到场并委托律师。

2. 积极退赔、道歉、取得谅解,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材料。

3. 告知孩子如实供述,不串供、不翻供,避免从重情节。

4. 及时准备在校表现、社会调查报告等有利于处理的材料。

5. 了解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争取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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