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15538291001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骗子被抓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骗子被抓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6-10-12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案子立了、人也抓了,可被害人最关心的还是被骗走的钱怎么才能回到自己手里。

普法内容

案例:小林(化名)在网上被人以"刷单返利"名义骗走十五万元,钱分多笔转入对方提供的若干银行卡。几个月后涉案人员被抓获,小林以为钱自然就回来了,结果发现账户里的资金早已被多层转移、分散取现。这类案件里,追回损失并不会自动发生,被害人需要主动做几件事。

第一,最要紧的是快。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支付机构,请求对涉案账户采取紧急止付、冻结措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确立了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冻结与返还的制度安排,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有联动机制。资金一旦被层层转移,追回难度会急剧上升,越早介入越有利。

第二,涉案财物的处理有法定路径。《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诈骗类案件中被害人的损失,主要就是通过追缴、责令退赔的程序来实现。

第三,附带民事诉讼有适用边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形成的损失,一般应当依法通过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方式处理,能否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要被"一定能拿到判决赔偿"的说法误导。

第四,推动刑事程序要靠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财产。被害人应整理一份清晰材料提交办案机关:完整转账流水(标注时间、金额、对方账户)、聊天与通话记录、对方身份或联系方式线索、平台信息、报案与受案回执。对已报案但推进缓慢的,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复议、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等途径推动程序。

第五,银行与支付渠道的过错责任要分清。如果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账户管理、异常交易监测上存在明显过错,被害人可以另行主张相应责任,但这需要结合个案证据判断,通常不宜作为首选路径。

常见误区有三个:一是以为"警察抓了人钱就自动回来",涉案资金往往被快速分流,需要及时止付并持续跟进追缴程序;二是以为"钱少不值得报案",同一团伙的其他被害人可能已汇集同类材料,并案更有利于查证与认定;三是以为"自己去跟对方谈退款更快",私下沟通容易被继续诈骗,也可能干扰证据链。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关于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冻结与返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追缴、责令退赔与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本期律师

胡笑玮|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部核心业务骨干

2021年入职,长期专注刑事辩护,熟悉郑州公检法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紧跟刑事司法政策与最新司法解释,擅长涉案金额认定、资金流水剥离、主观明知抗辩等精细化辩护,并承接刑事控告与涉案财产追回。

擅长案件类型:新型网络犯罪辩护(电信网络诈骗、直播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网络赌博);传统侵财与暴力犯罪辩护(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聚众斗殴);刑事全流程辩护(取保候审、不起诉、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缓刑与二审改判);涉案财产处置与刑事控告、被骗款项追回。

普法启示

  1. 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同步联系银行、支付机构申请止付冻结,时间就是追回的可能性。

  2. 完整保存转账流水、聊天记录、平台页面与对方账户信息,报到案时一次性提交成册材料。

  3. 向办案机关明确表达追缴、责令退赔的诉求,并持续跟进资金查控进展。

  4. 不要私下与对方协商退款,更不要向陌生账户或"协助追款"的个人转账。

  5. 了解附带民事诉讼与追缴退赔的适用边界,具体能否另行起诉,请就个案咨询专业律师。



官网网址:https://www.guangfalvshi.com
联系方式:15538291001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楼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15538291001
服务监督电话:15538291001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417号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