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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野生动物判什么罪,捕捉野生动物有没有赔偿规定?

时间:2019-06-27发布人: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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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野生动物判什么罪,捕捉野生动物有没有赔偿规定?每个国家都会有严格保护起来的动物和植物,有一些濒临灭绝的动植物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来约束,就会灭绝,对于可持续发展,对于环境的保护是不利的,所以规定法律来惩罚哪些偷猎行为是很有必要的。具体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触犯了相关规定是需要面临惩罚性赔偿的。

捕捉野生动物量刑标准

量刑要看情节是否严重,不严重的话一般不会判刑,只会罚款。

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于情节是否严重的判定比较复杂,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量刑的轻重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一些威慑作用,当刑法越重的时候,敢铤而走险的人肯定会相对减少。

但这是有前提的:

第一,风险再大,只要有利益,就会有人去冒这个风险。这个定律在任何领域都适用,因为人人都有侥幸心理,谁不想发一笔横财呢?

第二,保护野生动物的力量过于薄弱,才会让这么多人钻空子。就算你量刑定的很重,你抓不到我,也没用啊。野生动物不会生活在大城市里,人类越多的地方,野生动物肯定越少。国内真正可以猎杀到野生动物的地方不多,但是多数都处于很偏远的山区或者边疆。愿意去那种地方保护野生动物的人不多,去了的待遇也很一般,条件更是很糟糕。所以,控制捕杀野生动物的能力也就很弱。法律再严格也没用。

第三,捕杀野生动物的人,几乎没人是为了自己食用的。基本上都要卖给一些收购的中介,然后再转卖到那些餐厅。比如穿山甲,在云南缅甸边境就可以很容易的找到,很多餐厅都有吃穿山甲的。这样的地方,天高皇帝远,这些餐厅可能是当地旅游业很重要的环节,没法全都查封,再说也不是开餐厅的人捕杀的,而且这些人几乎都会与地方官员勾结,反正你就算是中央下明令禁止,他偷偷卖,你也没办法。总不能天天派人去查看吧。

所以,归根结底,那些真正猎杀野生动物的,多半是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法律常识的人,他们就是为了一点利益才去猎杀野生动物的,他们不懂法,你抓一个杀一个也没用。

捕捉野生动物判什么罪,捕捉野生动物有没有赔偿规定?

一、野生动物没有惩罚性的赔偿规定么?

有,我国政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处罚和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在线为你解答的关于捕捉野生动物判什么罪,捕捉野生动物有没有赔偿规定。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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