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卓律师:现任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管律师、专职办案律师,同时系中共光法党支部委员。
刘律师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两大领域,办案风格专注、严谨、高效、求实,其凭借对法律专业的深入研究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经在法律界建立了卓越的声誉,执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以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在当事人中获得了良好的办案口碑,屡受当事人赞扬,众多客户赞誉“这个律师还真中!"。
自执业以来,刘高卓律师经办案件干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除了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外,刘高卓律师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务。2023年,他荣幸地被聘为漯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进一步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代表案例:
1、黄某某涉嫌盗窃案,检察院指控罪名为盗窃,建议判处实刑,最终法院判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免于刑事处罚;
2、吕某某涉嫌诈骗、寻衅滋事案,检察院以诈骗、催收非法债务罪移送起诉,经和检察院沟通,认定不构成诈骗罪,仅追究催收非法债务罪;
3、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与法院沟通,检察院撤回起诉并得到国家赔偿十余万元;
4、苏某某危险驾驶案,经与检察院沟通,最终决定不起诉;
5、唐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最初检察院建议量刑10个月,最终决定不起诉;
6、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最初检察院建议量刑8个月,最终决定不起诉;
7、何某某故意伤害案,经上诉,二审法院减轻处罚2个月;
8、蔡某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几年,最终移送中院审理,判处对方无期徒刑;
9、吴某某抢劫、敲诈勒索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最终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死刑;
10、苑某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我方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轻,要求检察院抗诉,成功启动抗诉程序。
部分成功案例:
冯某贩卖毒品案;
马某故意杀人案;
柳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李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牛某骗取出镜证件案;
郑某介绍卖淫案;
朱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杜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周某强奸案;张某非法拘禁案;林某故意伤害案;张某扰乱社会秩序案;赵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杨某非法经营案;张某危险驾驶案;张某虚开发票案;韩某非法采矿案;张某电信诈骗案;付某寻衅滋事案;陈某贪污案;肖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李某交通肇事案;牛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王某盗窃案;秦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张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代某敲诈勒索案;程某组织卖淫案;孙某妨碍公务案;李某开设赌场案;孙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董某环境污染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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