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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婚姻律师答疑: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

时间:2018-05-10发布人:郑州律师

问:我现在刚刚生完孩子才2个月,可是老公要求和我离婚,我不同意,他说要是不同意就到法院起诉,请问法院会判决我们离婚吗?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里的确有必要,司法实践中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女方对男方有重大人身安全威胁、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女方实施犯罪行为,男方为受害人、女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

因此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你丈夫的离婚请求,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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