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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律师来分析:哪些事故可私了?哪些事故必需报警?

时间:2018-05-14发布人: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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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交通,时时刻刻在交通之间徘徊,也许,一刹那的疏忽就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事故发生后,哪些可私了?哪些必需报警?相信多数人感到茫然,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新规怎么说吧!

一、哪些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的财损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

有下列7情形的,不可以自行协商。

1、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2、驾驶人有酒驾、毒驾嫌疑的;

3、驾驶人从事校车或客运,严重超速超员;

4、机动车无牌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运车辆;

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

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故意造成的。

需注意事项: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

需注意事项: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哪些事故可以用互联网在线处理(交管12123APP)?

机动车之间的财损事故,除下列13种情形外,都可以用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一)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事项: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当事人报警的,交警、辅警可以电话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3互联网在线处理可以不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注意

三、哪些事故需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死亡事故

二、伤人事故

三、财损事故

有此7种情况的

1、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2、驾驶人有酒驾、毒驾嫌疑的;

3、驾驶人从事校车或客运,严重超速超员;

4、机动车无牌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运车辆;

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

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故意造成的。

需要注意事项: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四、哪些事故可以先移车辆,再报警?

财损事故

有此2种情形的

1、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2、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需要注意事项: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五、哪些事故需要立即报警、并采取应急处置?

危化品车辆发生事故

需要注意事项: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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