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虽常见,但当涉及到财产分割尤其是拆迁安置这类复杂问题时,往往容易引发激烈矛盾。近日,我所崔世杰律师团队就成功处理了一起特殊的拆迁房纠纷案件,为当事人程女士夺回了本应属于她的拆迁安置房,让陷入困境的程女士重获希望。
程女士与被告乔某多年前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程女士也将自己的户口迁入了乔某所在的户籍地址,且两人育有一子。原本平静的生活,却因房屋拆迁被彻底打破。乔某户籍所在地的房屋面临拆迁,根据当地拆迁政策,拆迁安置人口需结合户籍、实际居住等情况综合认定,最终确定的拆迁安置人口包含程女士、乔某在内,共计 6 人。按照政策规定,6 人共同享有拆迁安置权益。
然而,在拆迁安置房交付后,乔某却私自将房屋占为己有,拒绝将房屋的相关权益分配给程女士及其儿子。程女士多次与乔某沟通协商,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对方始终态度强硬,拒绝让步。无奈之下,程女士决定寻求崔世杰律师团队的帮助。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崔律师发现此案的关键在于明确程女士及其儿子是否属于拆迁安置人口、是否享有拆迁安置权益,以及如何证明乔某私自占有房屋的行为侵犯了程女士的合法权益。由于程女士与乔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两人属于同居关系,这给案件的处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为了进一步核实证据,崔律师团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工作。一方面,崔律师前往当地拆迁办,调取了此次拆迁的详细政策文件、拆迁安置人口认定名单、拆迁补偿协议原件等重要资料。通过查阅资料,崔律师确认程女士及其儿子的名字明确出现在拆迁安置人口名单中,根据当地拆迁政策,程女士作为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相应的拆迁安置权益,包括对拆迁安置房的共有权。另一方面,崔律师还前往涉案拆迁安置房所在地,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了乔某实际占有房屋的证据,同时向周边邻居了解情况,获取了相关证人证言,证明程女士及其儿子此前一直在该区域居住,与乔某共同生活。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崔律师团队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崔律师认为,虽然程女士与乔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程女士及其儿子作为拆迁安置人口,其享有的拆迁安置权益受法律保护,乔某私自占有拆迁安置房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程女士有权要求确认其对房屋的共有权,并要求乔某交付房屋或进行合理补偿。随后,崔律师代理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对方代理人辩称程女士并非合法配偶,不应享有拆迁安置权益,且拆迁安置房是其个人及家人的财产,与程女士及其儿子无关。面对对方代理人的辩解,崔律师从容应对,当庭出示了调取的拆迁安置人口名单、拆迁政策文件、证人证言等一系列证据,清晰地阐述了程女士作为拆迁安置人口享有合法权益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采纳了崔律师提交的证据和代理意见,最终依法判决确认程女士对涉案拆迁安置房享有共有权,乔某需将拆迁的两套房屋交付给程女士及其儿子。
对于案件结果,程女士表示,是崔律师团队一次次去调查取证,制定诉讼策略,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帮助其维权,最后才能拿到了应有的房子。判决书下来后,程女士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以表感谢。崔律师指出,在涉及同居关系的拆迁安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面临诸多法律难题,比如如何证明自己的安置资格、如何维护对拆迁财产的合法权益等。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当事人是否属于拆迁安置人口,以及是否依法享有拆迁安置权益。首先,当事人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户籍证明、拆迁政策文件、拆迁补偿协议、实际居住证明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自己的安置资格和权益至关重要。其次,在遇到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展开调查取证,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