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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和大S离婚后涉及的法律问题

时间:2022-12-06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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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汪小菲和大S离婚时还有不少人对此感到惋惜,公众也都一边倒地支持大S,对汪小菲口诛笔伐,可一年后,大S因为汪小菲拖欠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将前夫汪小菲告上法庭之后,却牵引出了两人更多的纠缠。汪小菲在微博上连发20多条消息,声讨大S一家,起初大S对此一声不吭,在舆论稍微冷却一点之后回应了汪小菲的指责。事情原本正朝着逐渐冷却的方向发展,可汪小菲的母亲张兰在直播卖货过程中不断炮轰大S一家的表现又让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12月3日,汪小菲和大S的风波再出续集,这次是因为张兰这几天一直在直播间暗讽大S和具俊晔,甚至大S家人也受到波及。据悉,张兰在直播间说大S的两套房子都是汪小菲买的,她还说大S家人不让她看孙子,还给她发律师函,更让大S接受不了的,就是大S妈妈的丑闻。

随后大S经纪人就回应,怒斥张兰做事没底线,在直播间蹭大S热度,她们根本没有发律师函,是张兰在造谣,大S经纪人更是喊话张兰,要是对方再不收敛,就直接曝光张兰和汪小菲偷税漏税的事情。一直在这场较量中声量较小的大S又突然公布汪小菲给她签的借条,暗指自己加入假豪门,对方才是“吃软饭”的。

事情发展到现在谁对谁错,谁在撒谎,身为局外人的我们已很难辨清,但吃瓜归吃瓜,从两人互爆的料中还是有些法律问题是需要我们明白的。

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

11月3日,汪小菲在微博上晒出两人的离婚协议,试图反驳大S称台湾价值4亿台币的房屋为大S购买,暗指汪小菲是“假豪门”的言论,但网友在看完两人的离婚协议之后,直呼汪小菲就是一个大冤种。



翻看二人的离婚协议,其中明确规定汪小菲需要支付抚养费到2038年,每月100万台币。同时汪小菲还需要依照单据全额承担孩子的国内教育、国外教育费用,才艺费用、重大医疗费的。保姆的保障也需要汪小菲负责,知道孩子20岁。汪小菲要同意大S再婚或与超越一般男女关系第三人共同居住在所买住宅中,并承担水电费、税金、司机薪酬、管理费等。若是在5个工作日内还未交付费用,要承担3倍的违约金的。对于信用卡,汪小菲必须不停用该卡,用于大S的日常开开支,并及时偿还。除此之外,不论大S是否再婚,汪小菲都必须保证承担的台湾豪宅的债务。

看了两人的离婚协议之后,网友直呼汪小菲这是签了一个卖身契。如今两人闹翻,官宣离婚时的体面已不复存在,面对如此不平等的离婚协议,汪小菲能不能推翻呢?

一般来说,对于赡养费并没有明文规定,在离婚后必须要向对方支付赡养费,就算要支付,一般夫妻签离婚协议时,都会加注“赡养费在对方再婚后不再支付”,大S跟汪小菲进行协调时应有律师在旁提点,但可能汪小菲没有听从律师建议,删除了“再婚条款”。

要知道就算是法律也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尽管作为外人的我们来看这份离婚协议显失公平,但这份离婚协议是汪小菲和大S自愿签订的协议,目前已经生效,汪小菲要是想要变更该协议,他可以向法院请求“情势变更”,但要有合理事由,这里的合理事由可以是用于孩子的费用因特殊原因增加,或者给付人的经济状况变差,收入锐减,这些情况下,都可以申请调整金额。我们所认为的“前妻再婚”这类事由并不属于合理事由。总之,汪小菲签了离婚协议,他要给大S的金额几乎不可能变更,除非女方主动让步。


汪小菲能否夺回抚养权


在骂战之初,汪小菲就声称要夺回孩子的抚养权,汪小菲的母亲张兰在直播中也指责前儿媳大S不让自己见孙子孙女。而从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来看,离婚前两人协商决定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大S,大S在后续的反击中也说了汪小菲主动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事情发展到现在,汪小菲后悔了,那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可吃吗?汪小菲有可能变更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吗?

不论是大陆还是台湾,都是本着不轻易改变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如果汪小菲真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就要找尽可能多的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更有利于成长。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S作为母亲显然是陪伴孩子较多的一方,且两人的子女在台湾生活的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再看两人的经济条件相差也并不大。

但如果大S真的还未与汪小菲解除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涉及重婚,以及她如果如张兰所说的吸毒,那么,汪小菲想要拿回孩子抚养权显然就有希望多了。

两人的离婚是否合法

沉默许久的大S在晒出有争议的两个房屋的购置金额明细和一张汪小菲的借条之后,前婆婆张兰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便语出惊人,称大S犯了重婚罪。


张兰在直播中明确说明,大S和汪小菲是在北京的民政局领的结婚证。虽然签了离婚协议,可按照大陆的婚姻法,大S需要和汪小菲两个当事人一起到民政局取消婚姻。可在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之后,因为一些原因,大S迟迟不能来北京,所以大S和汪小菲并没有到北京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在两人签订完离婚协议后不久,大S和韩国男星具俊晔又在韩国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具俊晔到达台湾之后,两人也在台湾补办了一张中国的结婚证。


据台媒报道,两人的离婚官司是在法庭外委,由律师先就财产、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并且在法院的调解前置中达成调解笔录完成的离婚手续。离婚双方在签署调解笔录的时候,离婚就已经生效了。而汪小菲则需要在国内的法院审请确认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即可,并不需要大S本人配合来到大陆办理任何手续。

调解笔录和离婚协议书的差别究竟在哪儿呢?调解笔录条款通常会在经法官做最终审核同意。如前所述,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和法院确定的判决是具有相同效力的。但是如果签署的是离婚协议书,还需要等待双方一起到户政事务所完成离婚登记,离婚才能生效。

目前,大S的经纪人发文回应,但对大S是否涉及重婚只字不提,但如果大S真的存在重婚嫌疑的话,那她和韩国男星具俊晔再婚是无法在台湾取得结婚证的。张兰在不懂法律,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就把重婚的帽子安在了大S身上,属实并非明智之举,也希望张兰下次再出口时能多考虑一下自己空口无凭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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