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371-55002345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诉讼案例 > 光法案例|举行过婚礼但未领证的夫妻,分手后男方能否要求女方返还所有彩礼?

光法案例|举行过婚礼但未领证的夫妻,分手后男方能否要求女方返还所有彩礼?

时间:2023-08-17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男女双方缔结婚约


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当解除婚约时


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全部彩礼


法院会支持吗?




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一起由我所律师代理的婚约财产案,一起来看看吧~
01
基本案情
当事人蔡女士和蔡某龙于202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21年5月7日,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二人未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因感情不合分手,男方蔡某龙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蔡女士返还15万的彩礼。



蔡女士接到蔡某龙的起诉材料后十分的震惊和无奈,于是找到我所,想委托我们律师团队为其应诉。在接到蔡女士的委托后,我所指派王鑫律师、白梦华(实习)律师立即介入,准备为其出庭辩护。

0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

1.蔡某龙主张的15万元彩礼是否已经超过了应返还的范畴?

2.蔡某龙在恋爱期间的转账款项是否系彩礼性质?


03
办案过程
王鑫律师团队在接到这个案子后,立即与蔡女士进行了深入沟通,通过详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发现蔡某龙提供的转账记录大部分并非彩礼,而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和日常的生活开支。蔡女士实际收到的彩礼只有41000元,蔡某龙显然歪曲了事实,严重扩大了“彩礼”范畴,就连结婚期间购买的三金和女方的嫁妆等物品都是由蔡某龙保管。


在庭审期间,王鑫律师团队充分利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巧,对原告提出的请求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对于蔡某龙主张的恋爱期间款项,蔡女士在王鑫律师团队的指导下,也拿出了自己在恋爱期间给对方的转账和购买物品的证据,蔡某龙不得不表示认可。

04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裁定蔡女士酌情返还彩礼3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请求。这个案件的胜诉,既是对法律公平、公正的捍卫,也分体现了我所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整体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以追求公平、匡扶正义为社会责任”的服务理念,真正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05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9号楼(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西南角)新蒲大厦5楼 501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371-55002345
服务监督电话:0371-55002345

河南哪家律师好

1163532443@qq.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9    
友情链接: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人民检察院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政协   中国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