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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转移财产动起歪心思 不料终害己害友

时间:2020-03-30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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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不和欲离婚,为争得更多的财产,他与朋友串通虚构债务关系打官司,可谓是机关算尽。但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处心积虑导演的这一幕闹剧,不仅连累朋友受到了刑事处罚,最终还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近日,姑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作证案件,被告朱某犯妨害作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张某犯帮助伪造证据罪,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一场因离婚争夺财产招来“牢狱之灾”的闹剧就此收场。

  婚姻破裂,为争房产伪造借条

  朱强和胡芳结婚十余载,常因家庭琐事小打小闹,“风波”不断。本以为吵闹是婚姻的调味剂,但工作、生活双压力加剧了双方矛盾。不知从何时开始,夫妇俩开始了见面就吵、“离婚”常挂嘴边的生活。朱强心想,离婚是早晚的事,得为自己打算起来。

  朱强找来好友张力、杨明,分别向他们开具了四张“借条”。他以购房、发工人工资需要资金为由向张力借款68万元、32万元,署名日期为2013年7月2日和2013年12月26日,向杨明借款35万元、40万元,署名日期为2013年11月26日和2014年1月6日,约定借期均为半年。刚开始好友们还有点疑虑,但出于对朱强的同情和哥们义气,他们还是同意了。

  一纸诉状,夫妻双方“债务”共担

  按原定计划,张力、杨明分别于2014年11月12日、12月5日以朱强“仍未能按约还款”为由将朱强、胡芳夫妻告上法庭。提交诉状时,张力、杨明明知胡芳已搬离夫妻住所,还故意将此地址作为胡芳的居住地提供给法院,导致法院多次联系胡芳未果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后经法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胡芳,被视为放弃了诉讼权利。

  2014年12月16日,张力提起的民间借贷案件经法院审理,借款行为发生于朱强、胡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朱强、胡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张力借款100万元,而杨明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为转移财产动起歪心思 不料终害己害友

  东窗事发,好兄弟难逃刑事处罚

  张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胡芳才意识自己掉入了前夫及其好友设计的圈套里,遂来法院申请案件再审。再次收到法院传票,本就心虚的张力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分别于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向公安机关陈述了捏造借款的事实:“为了房子朱强要我帮忙,我和朱强借款100万元是捏造的,是假的,我向法院提供的68万元、32万元两张借条及一张100万元保证书都是假的,是朱强写的”。

  至此,法院依据再审查明的事实,确认张力与朱强恶意串通,虚构借款事实,企图通过诉讼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虚假诉讼,对原审判决予以撤销。同时,杨明提起的民间借贷案被一审认定为虚假诉讼,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朱强与张力以妨害作证罪被提起公诉,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

  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骗取法院裁判,以期实现非法目的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更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降低了司法公信。目前,姑苏区公、检、法、司四部门已联合发文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慎重行使合法诉讼权益,切勿因一时贪念触及法律红线,最终害人害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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