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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男子在电竞平台相识并提供陪玩服务,分手后却被起诉要求退还7万元!张宇静律师介入帮当事人全部驳回

时间:2026-10-16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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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看懂这个案子 男子在电竞陪玩平台结识女陪玩,陆续充值转账7万元,分手后以"附条件赠与"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张宇静律师代理被告,从"双方根本不是赠与、而是网络服务消费"切入,法院驳回原告诉请,被告分文未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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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薛某某(化名)通过电话咨询,说明了被起诉情况,指派张宇静律师承办此案。
原告孔某某与被告薛某某于2026年6月通过某电竞陪玩平台相识。原告称,被告以建立恋爱等为由多次索要财物,其于2026年6月至8月通过微信及平台充值共计7万元,主张系"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遂起诉返还7万元及法律服务费2万元。
被告薛某某委托张宇静律师应诉,双方并非赠与关系,原告充值由平台收取,被告从未直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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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焦点
本案争点集中在"钱的性质",法院逐一作出了认定:

争议焦点
原告主张
被告主张
法院认定
是否成立赠与、应否返还7万及服务费2万
系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应返还;被告以恋爱为名诱导构成欺诈
系网络服务合同,原告向平台充值,被告仅获平台提成、未直接收款
不成立赠与——款项由平台收取、交易双务有偿,原告与平台成立服务合同,被告诉请不予支持

私下微信转账2000元应否返还
同属赠与款项,应一并返还
系恋爱期间自愿给付的生活费,已书面声明不追索
恋爱期间、数额小、声明不返还,不予支持

2万元法律服务费应否由被告承担
维权支出应由被告负担
双方无约定、法律无规定
无约定无规定,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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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宇静律师的代理策略与办案过程
① 从"法律关系定性"破局。 原告把充值包装成"对被告个人的赠与",紧扣合同相对性:收款方为平台,缺赠与"无偿给予"要件,被告主体不适格。
② 用平台交易模式还原"有偿服务"。 律师梳理:首页公示收费、消费经三方确认划扣、被告按陪玩获提成,指向"服务对价"而非无偿赠与。
③ 用原告"自主自愿"反制"欺诈诱导"。 平台明示收费、消费本人确认,并声明款项自愿赠与、不会要回,辩称受胁迫未举证。
④ 2000元与2万服务费各归各说。 私下转账系恋爱期间自愿给付生活费且声明不追索;2万服务费无约定无规定,一并主张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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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
1. 驳回原告孔某某的诉讼请求; 
2.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25元、保全费720元,共计1745元,由原告孔某某负担。
即被告薛某某无需向原告返还任何款项,原告7万余元的诉请被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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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普法提示
1. 平台充值不等于"给某个人的赠与"。 陪玩、打赏、知识付费场景,钱进的是平台账户,退钱看平台退款条件,不能直接找陪玩个人退。
2. 自愿作出的书面声明有法律效力。 原告曾书面声明"款项自愿赠与、不会要回",法院以其自认为准。
3. 成年人应对自己的充值消费负责。 平台明示收费、消费本人确认,法院通常认定自主自愿;以"被诱导"要求返还须充分举证。
4. "附条件赠与"想退钱,先证"条件"和"赠与"都成立。 既证赠与合意、又证条件明确未成就;本案原告两项都未站稳,诉请自然不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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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信息卡

项目
内容
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

承办律师
张宇静(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涉案金额
原告主张返还 7 万元及法律服务费 2 万元

办案周期
2026 年 9 月 1 日立案,2026 年 10 月 15 日判决

最终结果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无需返还任何款项

核心要点
①不成立赠与、系网络服务合同 ②被告主体不适格 ③原告书面声明自愿赠与 ④2万服务费无据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整理,已作脱敏处理。个案情况各不相同,文中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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